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向券商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除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或其所管理的产品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
网下投资者主要是参与股票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投资者。征求意见稿从投资经验、信用状况、定价能力、投资资金实力等方面规定了网下投资者注册的具体条件,并将可以参与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三大类: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其中,专业机构投资者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规则规定并在协会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除专业机构投资者外的其他机构网下投资者,统称为一般机构网下投资者。
六类机构投资者在协会注册为网下投资者后,可直接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配售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并经推荐券商推荐注册后,方可参与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配售业务。按照要求,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除六类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或其所管理的产品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
据了解,可参与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投资者主要分为三类: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这体现了北交所网下投资者主体的多元化和包容性。事实上,沪深主板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也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但资产标准高达60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9月17日,北交所已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