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日前发布2022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今年本市将出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新增30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0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乐琪
今年,本市将积极稳慎推动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出台本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改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和计入办法,同步调整门诊和大病保障待遇,实现有效衔接。
定点医药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宽进严管。本市将新增30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0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更好满足市民就近诊疗、购药需求,并稳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有关部门将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动态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研究确定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做好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完善发放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政策;制定落实本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本市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在66家定点医疗机构推行DRG实际付费,并将数据模拟运行范围扩展至本市开展住院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完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在基层医疗机构试行糖尿病、高血压两种慢性病门诊按人头付费;研究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支付方式。
本市将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持续做好核酸检测等与疫情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此外,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梳理优化本市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事项标准、操作规范,制定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与12345热线和接诉即办工作联动。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探索生育津贴发放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绑定一站式申领。促进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医保转移接续,推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和医保药品目录逐步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