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将试点“限时长”道路停车
本报记者 孙宏阳
近日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停车管理将区分居住停车、出行停车,坚持区域差别化发展原则,在城市不同圈层范围采取不同的供给和管理策略,缓解居住停车压力。
记者注意到,本市将试点开展限时长道路停车位管理,鼓励短时停车,道路出行停车平均时长控制在2小时以内。
道路停车位控制在10万个以内
一方面,缓解居住停车压力;另一方面,也要抑制出行停车需求。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道路停车改革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实行车位总量控制,建立年度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定期对既有道路停车位进行调整。
到2025年,全市道路停车位总量控制在10万个以内。
在出行停车需求的调控方面,将试点开展限时长道路停车位管理,鼓励短时停车,道路出行停车平均时长控制在2小时以内。
另外,发挥驻车换乘停车场“截流”作用,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本市将修编驻车换乘停车场专项规划,并与街区控规、轨道线网规划对接。结合既有轨道线路补建、改扩建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结合轨道交通在建线路、公共交通枢纽的发展,新增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探索利用既有社会公共停车场承担驻车换乘功能。到2025年,P+R停车设施规模达到1.5万个。
违停执法实现昼夜全覆盖
停车执法将更加严格。规划特别提到,要持续加大违法停车执法力度,逐步实现公共空间执法全覆盖,提高执法频率,实现昼夜停车执法全覆盖,进一步压缩“免费”停车空间。
研究违法停车“随手拍”鼓励机制,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充分发挥停车管理员、街道网格员、综合执法队伍作用,利用“随手拍”提供执法线索。强化科技支撑,推动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视频设备接入交管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功能。加强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扩大利用既有“雪亮工程”、属地综合监控等各类视频资源,提高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覆盖面。
共享泊位力争达到10万个
为进一步释放停车资源潜能、盘活存量,本市将研究出台共享停车鼓励政策,引导社会停车资源向周边居民提供居住停车服务,拓展共享停车资源,逐步过渡到市场化自发共享停车。
到2025年,全市共享停车泊位力争达到10万个。对居住区及周边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居住停车设施,将按照“一库一策”原则提升利用效率。
同时,将停车治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建立与居民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发布渠道,将共享车位、道路车位等各类停车资源向居民发布。
商业区办公区试点动态价格
停车价格方面,本市将定期评估道路停车位现行收费政策与实施效果,加强路外停车收费价格监测,统筹路内、路外价格关系,优化停车收费分区、计费单元、价格标准等,建立与路外停车市场化相协调的、更为精细的道路停车收费制度。在商业区、办公区等出行停车集中区域试点实施道路停车收费价格动态调整。
研究出台停车设施与便民服务设施、公交场站、公园绿地等复合土地利用办法。研究在胡同区开展区域化停车试点。进一步加强临时停车场用地统筹,各区、街道(乡镇)梳理辖区内零散用地、闲置土地、储备用地、边角地、拆违腾退等土地资源,制定年度供地计划并滚动更新。
本市还将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灵活供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投资建设。鼓励规模化建设运营,通过允许设立便民设施、广告等支持政策,提升设施综合收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