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各类建筑物楼顶积存垃圾、乱堆杂物、闲置物品等,清理完成后进行冲洗,确保楼顶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在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全面进行湿扫作业,防止扬尘污染,打造洁净有序的城市“第五立面”。近日,市政府发布《石家庄市楼顶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上述目标。
“第五立面”是指相对于楼宇的前后左右四个立面而言,把屋顶看作是楼宇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立面。《方案》划定此次行动的整治范围,主要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城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商超中心、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各类建筑楼顶。各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辖区住建、商务、城管等区直部门对口督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产权单位开展楼顶环境整治。
其中,市城管局负责对各区楼顶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市住建局负责督导各区住建部门做好有物业的住宅小区楼顶环境整治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各区商务部门督促大型商超等单位做好楼顶环境整治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督导各区消防救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建筑楼顶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整治行动中,11月1日至12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统一组织辖区住建、商务、城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建立每周调度、通报、报送机制,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区级对应部门做好楼顶环境整治工作,将楼顶环境整治列入本部门日常督导、检查、考核范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区楼顶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市直各部门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楼顶环境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对楼顶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区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完成不达标的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产权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导整改落实。
同时,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建立楼顶环境定期整治制度,定期清理楼顶杂物并进行冲洗,每季度至少整治一次。各区每月对辖区各街道楼顶环境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市城管局每季度末月对各区建筑物楼顶环境进行抽查,并纳入街道办市容考评中,确保城区楼顶环境洁净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