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招生对象
(一)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
河北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继续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高职)毕业生设立专项计划,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
单独录取的办法。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2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家庭户需经省级以上乡村振兴机构(扶贫机构)认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根据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规模足额安排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河北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专科(高职)专业大体对应。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但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单独录取。
报名及资格审核
2022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络缴费。各类考生均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统一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报考河北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照片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等信息,要求学生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获得相应考生身份的报考资格。具体审核程序及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录取。按照上线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高校择优录取。
学籍学历管理
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录取高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为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