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到8月下旬
河北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
从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决整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动将从5月中旬持续到8月下旬。
此次行动将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聚焦酒吧、网吧、饭店、旅馆、私人影院、农家乐、培训机构、养老院、小饭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包括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自建房和用于出租的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群租牟利、违规改建扩建的房屋,突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医院附近等重点区域,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不落一户、不漏一房。各地要统筹调配勘察、设计、检测专业力量,每栋房屋排查时均需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经排查评估,对存在坍塌风险和重大火灾风险的自建房,要第一时间清人、停业、封房,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不住人、不营业、不使用。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类整治,经检查,对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经营性自建房,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年久失修、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启动落地重修;对存在局部坍塌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督促产权人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否则一律不得用于经营和使用。
在清理管控和后续整治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不能“一封了之”“一拆了之”,要千方百计做好群众工作,充分考虑产权人(使用人)的生计问题,让整治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在整治存量隐患的同时严控增量,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农村自建房确需搞经营的,须根据用途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