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应受罚的个人 本市推出规定细则——
参与“守桶”等五类社区服务可免罚
昨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工作进展。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制定《关于印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如果自愿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可免于行政处罚,并首次明确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参与桶站值守等五大类。
据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自6月份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小区内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4295起,其中针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1584起,罚款238起。暑期将至,城管执法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全市居住小区(村)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个人在分类投放环节的违法行为,同时督促指导社区物业积极履职,助推居民家庭源头分类习惯的养成。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且拒不听从劝阻的个人,先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条例规定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也明确,对于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形式及操作流程是什么?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市城市管理委制定的《通知》首次明确了社区服务活动分为五大类,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参与桶站值守、文明劝导、扶老助残、安全值守等。
《通知》提出,当事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当场向执法人员提出;也可以向所在社区提交书面申请,按照相关安排参加活动。具体来说,当事人当场向执法人员提出参加活动的,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就近区域安排当事人参加活动,并做好文字、照片等记录;也可以联系社区,为当事人参加活动提供帮助。
当事人参加所在社区安排的活动的,应当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以及文字、照片记录、组织活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反馈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应当与组织活动单位联系人沟通,核实当事人参加活动情况。当事人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情况、照片等相关记录清晰、完整的,执法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执法部门应当与城乡社区建立联系机制,做好活动对接以及记录流转,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重点
年底前实现居住小区执法检查全覆盖
随着夏季来临,生活垃圾产生量有所上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宣传处处长陈瑞介绍,今年6月,全市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22708吨,与2020年日均清运量相比上升3.29%。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4296吨,分出率为20.87%;其他垃圾16292吨/日,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2120吨/日。
市城市管理委将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载体和抓手,重点督办解决。6月份垃圾清运不及时类派单共计2107件,环比减少9.65%,问题诉求量由1月份的187件/日,下降至6月份68件/日,投诉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成效显著。
陈瑞表示,本市正在加快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全年新建600座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纳入了民生实事任务目标,目前已建成438座,完成率达到73%。针对大件垃圾投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问题,市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加强本市大件垃圾管理的指导意见,强调坚持市场机制,做好大件垃圾的投放、收运和处理工作。居民可以采用预约上门回收、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自行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三种方式投放大件垃圾。
此外,市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居住小区(村)开展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的方案》及三个配套文件,指导各区制定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计划。年底前,将完成对全市居住小区(村)执法检查全覆盖。
大力推动“垃圾不落地”水系建设
本市正在开展“无废河段”试点,大力推动“垃圾不落地”水系建设。北京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苌永欣介绍,“无废河段”是指通过管理、宣传等综合化手段,倡导“垃圾不落地”,从而实现河道垃圾源头减量。目前,市水务局推出西郊雨洪调蓄工程和凉水河亦庄段两处试点,主要措施包括:在出入口设置垃圾分类桶站,发放倡议书及分类垃圾袋,减少河湖园区垃圾桶数量,逐步推行少桶及无桶化河湖,创建“垃圾随身带 集中投桶站”游河模式;利用绿化枯枝制作园艺景观小品;与北京排水集团合作探索绿化垃圾粉碎后制作有机营养土,实现垃圾资源化再利用。
同时,严格河湖垃圾收集处置。苌永欣介绍,河湖水环境保洁维护按照《北京市河道分级管理维护作业标准》要求分四级执行,在河湖周边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生活垃圾容器,涉及人员办公及生活区域增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垃圾桶,实行河湖保洁打捞垃圾分类投放,并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监督,各类垃圾达到分类标准后统一运输到运转站或交由专业垃圾运输企业规范处理。
此外,本市正在积极探索河湖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针对河湖水草、枯枝落叶等绿化废弃物分类处理渠道不畅的问题,市水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河湖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规范绿化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程序,通过直接利用、覆盖使用、堆肥使用等方式拓宽处理渠道,实现绿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