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8方面重点 河北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时间:2021-07-13 来源:河北新闻网评论:0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7月11日,河北省安委会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按照河北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省安委会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主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进一步筑牢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底线。

  从河北省安委办获悉,此次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持续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8方面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情况;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情况;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情况等。

  河北省安委会派出12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督导检查组针对重点内容,采取不打招呼、不予陪同、不事先通知等方式,随机深入企业、下沉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真正掌握工作进展、工作难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真督实查。

  河北省安委会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及时汇总梳理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向有关地方或部门交办,限期整改落实。根据具体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及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开展抽查,确保交办事项办理到位,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对重点工作不落实问题严重的,督导检查组组长在征得省安委办主任同意的前提下,可直接约谈市、县党政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应承担的责任,并提出严肃批评。对约谈后仍不能将问题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及时向省安委办报告,以省安委办名义下达整改令。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反面典型,督导检查组要及时提出问责建议,交所在地党委、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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