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面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针对停车场审批程序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明晰、停车难、收费乱,特别是对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资源等群众关心的系列问题,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措施。
《方案》明确了利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完成全面摸排建档、全面清理规范、依法依规整治、有效增加停车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方面20项重点工作,对市民关注的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包括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大量增加免费、错时停车泊位供给,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闭店后,以非定时价格对社会车辆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所属门前广场、空地设置的停车场实行免费停车;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由市政府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运营,收费全部上缴财政等一系列亮点工作。
全面摸排停车场设置情况。对全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高架桥投影空间设置及其他停车场(含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梳理筛查,建立台账。
全面清理占用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对人行道原则上不再施划停车泊位;对影响道路通行、城市美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桥下停车场一律取缔;对私有产权停车场部分占用公共资源的,清退占用公共资源停车泊位。
依法严厉打击停车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或私自圈地设置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侵占公共场所违规设置私人停车位(场);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开具正规收费票据、不按规定程序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合理、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法定收费信息、收费停车场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向社会公告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将根据不同区域、位置、车型、时段和占用时长等,进一步科学确定差别化收费标准;通过施划“蓝色、蓝白双色、白色”不同颜色停车泊位,采取差别收费措施,增加免费停车泊位和设置免费停车时段,引导科学停车,解决好停车需求。同时,将全市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适当延长。
停车场实行统一审批经营。制定出台《石家庄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设置审批流程和部门职责分工,为科学管理停车场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对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由市政府国有独资公司管理运营,收费全部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放宽停车场建设运营市场准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
有效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推动老旧小区和有条件的单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单位、居民住宅区闲置的土地,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场所的地下空间,可以采用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将自用停车场或者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鼓励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在闭店后,以非定时价格对社会车辆开放;在停车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增设地下或立体停车位。
建设全市统一的停车场智慧管理平台。开放对接停车企业现有平台,接入多业态的停车管理信息,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一网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