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京津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京津消费者协会发布车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结果》。此次比较试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媒体向京津两地消费者征集多为半年内新车的样车,共有23家车企的36款在用乘用车符合条件进行了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36款样车在常温状态测试中苯、甲苯等8项污染物浓度均不高于国标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限值,但在高温状态时8项污染物浓度平均升高约1.5倍,同时TVOC(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和值)项目测试结果差距较大。需要提示消费者的是,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只对样车样品负责。
京津冀消费维权联盟联络办公室主任万晓东介绍,从比较试验结果来看,汽车生产厂家已经开始重视车内空气质量,在国标范围内的8项物质在与国标比较时基本不高于标准限值。但是在国标范围外的TVOC项目各个厂家表现得不容乐观,或对消费者带来健康隐患。TVOC项目为六碳有机化合物到十六碳有机化合物的总和值,它对车内空气质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TVOC值也很容易受到干扰,比如香水以及使用的熏香类物质都可使TVOC升高,所以消费者对本次测试结果也无需过于担心。此外,在本次测试中还发现,车内空气质量与异味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大部分情况下气味小的车,车内空气质量优于气味大的车,并且车辆行驶里程越大、下线时间越久,TVOC值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