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再推16个政策 支持中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发展

   时间:2021-09-11 11:33 来源:津云评论:0

  我市将在9月14日至17日迎来2021中国(天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来自全国的企业界、学术界嘉宾将就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智能制造、推动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热点话题展开对话,激荡思想火花。

  迎接论坛召开之际,9月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该《措施》内容总计有16条,业内人士称其为“新的惠企助企‘16条’”,与2020年疫情期间我市出台的“惠企助企‘27条’”(全称《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遥相呼应,成为我市对中小微企业强劲支持的政策依据。

  再次降低税费负担

  我市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在顶层设计方面,专门设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各项发展工作。市工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注册登记达62.38万户,同比增长6.72%;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达78余万户,同比增长11.65%。

  去年疫情期间我市出台的“惠企助企‘27条’”,从减税降费等五方面助企纾困解难,截至目前,累计为20万户市场主体免征社保费用247亿元,减免水、电、房租等成本26亿元,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为了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努力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本上升、融资渠道不畅、职业技能提升、信用修复等诸多问题,再加上“27条”中许多措施已到期,由此新“16条”及时出台,以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16条”中的前3条是专门针对推动降低税费负担的:2022年12月31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鼓励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为在疫情期间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并按实际免租月数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持续降低经营成本

  “16条”中涉及降低经营成本的有5条,包括落实专利费减缴政策;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加大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调整会费与服务性收费;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政策。

  具体内容包括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施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前10次年费、复审费减缴政策,权利人为单个此类企业的,减缴所列费用的85%,权利人为两个及以上此类企业的,减缴所列费用的70%;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2022年2月5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涉及金融支持的有3条,包括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升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支持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自主可控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具体内容包括推进“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两增”目标,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增长30%以上目标,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稳定;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为了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16条”中拿出4条政策,包括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高效审批服务,实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开通企业一般失信绿色修复通道。

  具体内容包括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投诉处理办法,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审批,申请材料不全的,采取“容缺受理”“以函代证”方式办理;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开通绿色修复通道,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不需再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对企业申请修复较重失信行为的,免费进行在线信用培训、免费提供信用报告。

  为了持续发挥援企稳岗政策激励作用,“16条”指出要持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国家要求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保持政策连续性

  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6条”对企业呼声较高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降成本等政策继续执行,保持了政策连续性。

  “比如企业提出,疫情以来出台的减税降费等政策减轻了经营压力,希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降低综合成本。这些企业的呼声我们在‘16条’里都有了体现。”该负责人称。

  “16条”还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政策中“持续推动降低税费负担”部分,除了落实国家提出的延长再减半征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期限外,还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按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政策可持续性来说,“16条”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同时也结合新形势进行调整优化,避免简单延续。“比如,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支持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自主可控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这些新规定都精准直达那些最需要扶持的市场主体,成为真正的政策‘红利’。”该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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