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双减”工作办公室于近日制定了《滨海新区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量课程消减试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制定依法合规的消课方案报审,通过后可进行消课。记者今日(9月17日)通过滨海新区“双减”政策监督举报热线了解到,凡制定消课计划的,滨海新区“双减”办公室将协调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弹性离校,到培训机构进行消课。
根据公开报道,天津市滨海新区是天津市“双减”工作试点地区,发布了多项“双减”工作部署,将重点在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天津市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其中,滨海新区教体局内设机构中增设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室,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对现有的培训机构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
“我们和校外培训机构有工作群,《办法》已经在各个群内下发。”今日下午,天津市滨海新区“双减”政策监督举报热线工作人员介绍道。
《办法》强调,消课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授课,即从9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进行学科类教学,同时不得再销售同时段的课程;周一至周五,自行安排,时间不得晚于20:30。
根据《办法》,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依法合规的消课方案报滨海新区教体局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消课。凡制定消课计划的,滨海新区“双减”办公室将协调支持学生实行弹性离校。“学校目前在课后阶段开展了写作业、素质拓展等的课后服务工作,‘弹性离校’的意思是如果学生在课后服务阶段提出提前放学、到机构消课,是允许的。”上述工作人员解释说。
《办法》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家长要求退还学费的要积极配合落实,消减存量课程与家长协商一致。如家长无消课意向,培训机构应在收到家长书面退费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家长,退费方式按双方协商一致路径退回。
校外培训机构的学费预收款存入已签协议的学费监管账户接受资金监管,《办法》也对拨付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经培训机构与家长双方协商,培训机构在进行消课中按时间进度由监管银行拨付方式付款:在存量消课完成第一个月时,监管银行拨付培训费用的30%;在存量课程完成第二个月时,监管银行再拨付培训费用的30%;在存量课程全部完成后,监管银行再拨付培训费用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