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北京教育考试院提示,社会考生和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10月27日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市或外埠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可。考生要自行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自理。
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4天(10月16日)开始,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同时,考生要于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即绿码)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封闭区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在临时留观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依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校进行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