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月23日起天津市道路停车秩序恢复常态化管理。
外埠和本市使用区域指标登记上牌小型、微型客车临时需在高峰时段进入中心城区通行的,驾驶人应提前登录“小客车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系统”预约申办“中心城区高峰时段通行凭证”。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2月23日(周三)限行尾号为1和6,在本轮换期内(1月3日至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