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消除执业药师“挂证”隐患,推进我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该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整顿。
本次专项整顿为期一年半,自《通知》印发之日至6月底为自查阶段,零售药店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的,需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暂停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能够在岗履职的,不得降低配备使用要求。今年7月至2023年6月底为实施阶段,我市药监部门将对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一律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