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本市日前发出通知,具体出台多项举措。
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
各高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教育部“校园招聘月”“国聘行动”“就业促进周”“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有关活动和天津市“津英就业”系列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确保活动场次数,在2022年3月到5月的招聘高峰期,每校每天至少举办1场招聘相关活动。
健全完善天津市大中专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津校招”公众号,积极对接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推进就业信息联通共享。各高校要深入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
完善基层就业支持政策
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2022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中,职位计划设置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
2022年继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基层法律援助岗和公安辅警。积极向人社部申请扩大本市“三支一扶”岗位招募规模。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2022年相关岗位重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募。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相应补贴和激励政策。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
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2022年全市90%征兵指标用于征集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