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拟定了《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对外发布。通过新建停车场(楼),老旧小区挖潜以及新增临时停车位,到2025年,全市新增停车位不少于110万个。
根据《实施方案》,这110万个停车位包括随各类地块开发新建建筑配建停车位不少于90万个,新建公共停车场(楼)停车位不少于9万个,老旧小区挖潜停车位5万个,新增临时停车位6万个。
优先保障市民回家能停车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零星、边角地块建设停车设施。合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次支道路等设置临时停车位。鼓励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向社会开放,优先保障市民回家有位置停车。
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楼)
加快建成一批独立占地、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操场合建、公交合建公共停车场(楼)。鼓励利用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待建土地和具备条件的桥下空间等建设临时停车设施。推进医院停车改革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增建立体停车设施。
规划“停车+换乘”设施
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及市域(郊)铁路外围站点同步规划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引导群众换乘公共交通工具低碳出行,有效截流小汽车进入中心城区。
减少或逐步取消路内停车位
优化停车位设置审批程序,严控路内停车位总量,动态调整停车位设置。路外停车场能够满足周边群众基本停车需求的,视情减少或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加快实现无感支付。建立全市路内停车电子收费平台。
建立一体化智慧停车体系
引导停车企业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集成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停车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实现停车供需快速匹配。研究拓展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等电子化收费方式在停车场(楼)的应用,提升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