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多数交通信号灯“先放行直行、再放行左转”的放行顺序不同,本市中心城区的南京路与山西路交口、南京路与湖北路交口、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大沽北路与滨江道交口、营口道与西宁道交口以及西康路与贵州路交口这六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放行顺序为“先放行左转、再放行直行”。交管部门提示,途经以上路口应注意观察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以免发生习惯性“抢跑”。
据了解,在日常出行中,由于路口交通信号灯“先放行直行”或“直行和左转同时放行”的放行顺序较为主流,使很多驾驶人都习惯于交通信号灯变为绿灯后直行方向车辆就启动了。据了解,本市中心城区的南京路与山西路交口西侧、南京路与湖北路交口西侧、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东侧、大沽北路与滨江道交口南侧、营口道与西宁道交口营口道双向以及西康路与贵州路交口西康路双向,这六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放行顺序就有些“非主流”,是“先放行左转、再放行直行”。
据交管部门介绍,目前市区交通信号灯主要有3种放行顺序,第一种是比较常见的直行和左转同时放行;第二种是先放行直行、再放行左转;第三种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先放行左转、再放行直行。驾驶人在日常出行时,往往会对比较常见的信号灯放行顺序形成习惯性思维,遇到放行顺序较为个别的情况时,会觉得有些不习惯。实际上,路口交通信号灯的放行顺序并没有统一要求,各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放行顺序都是经过属地交警实地调研,根据路口各方向车道数、车流量等实际情况,来决定适合路口的放行顺序。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路口交通信号灯是哪种放行顺序,驾车通过时都应当先观察交通信号灯指示,按指示通行,以免“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