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初级会计报名条件已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5.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初级报考人员自行选择的参加考试的行政区(例如,黄浦区、徐汇区等)。原则上,初级报考人员均安排在所选行政区的相关考点参加考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相应行政区的机位限额,将视考试资源实际情况,统筹调剂安排至本市其他行政区参加考试。
具体的考点考场、考试日期、时间和场次,均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请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高中学历”包括完成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教育后取得的学历。“中本贯通”在校生,在读期间若未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则暂不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