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范围和内容如下: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命题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
能力要求是对应试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具体要求,分为掌握、熟悉、了解3个等级要求。
(一)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
(二)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
(三)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初级会计实务》教材总计有10章内容: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会计基础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四章 非流动资产
第五章 负债
第六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七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告
第九章 产品成本核算
第十章 政府会计基础
《经济法基础》教材有八章内容: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