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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会计初级查询成绩入口6月20日已开通,速来查分(附查分流程)

2024-06-20 10:11  ·   刘洋  ·   来源:天穆网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查分时间为6月20日01:00左右,考生请抓紧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分。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查分时间为6月20日01:00左右,考生请抓紧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分。


恭喜考试合格人员,建议立即填写本文顶部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2024年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审核时间、证书领取时间,助您顺利拿到证书。

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流程

第一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首页http://kzp.mof.gov.cn/,点击左侧“考试成绩信息查询”

24年初会成绩查询入口已公布

第二步:选择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

24年初会成绩查询入口已公布

第三步:考生选择您报考的省市,输入证件号及姓名,点击查询即可看到自己的成绩

24年初会成绩查询入口已公布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初级会计实务》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经济法基础》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成绩有效期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生必须在一年通过全部考试才能领取合格证书,未达到成绩合格标准线的科目成绩不予保留滚动。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

部分地区要求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考生才能顺利领取初级会计证书。考生需要格外关注资格审核政策通知,千万不要错过,这可是关乎到能否顺利领取到证书的关键性一步。

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地区:内蒙古、湖北、天津、海南、吉林、广西、湖南、宁夏、江苏、贵州、云南、甘肃、福建、辽宁、广东等地区,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以下是各地区关于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审核说明:

福建:

2024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核(从6月24日开始),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试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考生必须在所报考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

对不符合文件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上海: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资格审核及领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

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时间: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自2022年起,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

我省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后资格复核。

山东:

考试通过领取证书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将予以取消。

湖北: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须登录“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待报名地所属市级财政部门官网公布证书领取日期后(约在考试成绩公布三个月后),凭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试合格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报名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审核并领取证书。

江苏: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在此期间,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并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吉林:

考后审核:在领取证书时,同步进行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宁夏: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成绩公布后审核报名资格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个人基本情况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成绩公布后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发放证书。

云南:

云南省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在成绩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审核要求、审核流程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单。

贵州:

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资格条件采用网络后审形式。网上公布成绩后一个月内,成绩合格人员须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czkj.guizhou.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明即为完成审核申请(具体资格审核通知将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公布)。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海南: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报名实行“资格后审”。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海南省财政厅将在官网发布有关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请各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携所在单位盖章的“考生信息表”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并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5)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甘肃: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审核确认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州)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按时打印准考证。

2.参加考试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确认后,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广西: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考试合格后公示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方式。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czt.gxzf.gov.cn/)会计管理栏目进行公示审核。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查实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全国会计考办取消其考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公示有异议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

①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并保存);

②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③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④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交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次年起的继续教育证明,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提交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的继续教育证明。

湖南:

考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发

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计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初级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公示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发文确认,并由财政局发放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确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州财政局汇总数据报省会计考办取消其考试成绩。对于弄虚作假取得证书的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证书。

内蒙古: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合格人员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经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合格成绩。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没有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可以通过该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信息管理系统。

江西:公告未说明

青海:公告未说明

兵团:公告未说明

新疆:公告未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