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均能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者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以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者电子合格证明,此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这当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含消防安全)7个专业。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区域性考试,所以各地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应由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举办。所以,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网站是各地的人事考试网,考生在报名入口开通后登录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科目为客观题,《安全生产实务》考试科目由客观题以及主观类型题组成。客观题包括单项以及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辨析题以及案例分析题。
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初级安全工程师专业科目分为七个专业,有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及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