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
一般在考试结束后1-2个月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通过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按规定成绩复核仅核查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不收取费用,逾期不与受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有效期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专业类别可在相应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中执业,可依法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即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