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考试科目包含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申论考试科目包含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行测考试科目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申论考试科目主要测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公务员考试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