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面向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群。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2、品行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残疾人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和报考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25周岁以下。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5、学历要求: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户籍要求: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