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政治要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和能力条件
1.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其他条件
1. 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限制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