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 报考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报考者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报考者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工作需要不断提升自己;
5. 报考者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6. 报考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准确表达思想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