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个有效期内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具体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1. 以证书发放日期为起点,每三年为一个有效期;
2. 在每一个有效期内,需完成合计学时不少于120学时的必修与选修课程;
3. 参加注册增项继续教育的人员,每增加一个专业,该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数需要增加60学时;
4. 必修课程学时不得少于50学时,选修课程学时不得超过70学时;
5. 合格的参加者可申请二建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计算方法可能因各省份规定而略有不同,建议考生及时查阅当地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