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合格。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如果考试合格,则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果是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则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如果考试合格,则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