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级建造师注册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的。注册时间为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三年以内,三年以后需满足继续教育条件方可延续注册。每一注册有效期只有三年,有效期满需申请延续注册才能继续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流程如下:
1、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上进行注册,并输入个人真实资料和两个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2、使用企业密码锁登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同意并上报个人版资料。
3、打印带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主管部门。
4、使用档案袋装如下纸质材料上交到主管部门:申请表、企业资质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照片。
5、注册审查时间到发证大概为半年。证件时间过期之后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不需要按照以上流程,只需要再进行核对并考试合格即可。
注册条件如下:
1、取得二建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2、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3、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二级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注册二级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5、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手续办理,并提供申请专业较近一个注册有效期全部继续教育学时的学习证明。
6、注册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