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一是考全部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二是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具体详情如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对于已经过期的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选择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新的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通过考试后,将重新颁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