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