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和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两种情况。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而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