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1. 考全部科目的人员
考全部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 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
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证明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