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但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因此,如果您想要在其他省份使用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认可情况。建议您在跨省使用前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总之,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跨省使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而定,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的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