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共营养师
1. 从事业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经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技工学校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生);
3. 取得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应届生)。
三级公共营养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 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6. 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
1. 考到三级证书后,医学、营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 考到三级证书后,非医学、营养学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考到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经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考到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5. 考到三级证书后,又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一级公共营养师
1. 考到二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2. 考到二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经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