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补贴领取条件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人员,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不同地区的补贴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申领前先到本地区的社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一般情况下,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三级(高级)证书补贴2000元/人,四级(中级)证书补贴1500元/人。同一级别的不同工种,一年内可能可以申领多次补贴。但是,不同地区的补贴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为准。申请人可以直接联系当地人社部门,了解领取补贴的方式和所需的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