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补贴条件包括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并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补贴标准为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证2000元/人,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证1500元/人。其他种类的营养师证书不符合领取补贴的条件。
申领公共营养师补贴需要前往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经过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进行办理。持有山东省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通过申领补贴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