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门的规定,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享受补贴政策的。
公共营养师补贴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公共营养师补贴标准
三级(高级):2000元/人;四级(中级):1500元/人。不同工种、同一级别,较多一年可以补贴3次。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各地补贴政策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部为准。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领补贴的方式和所需证件。公共营养师证补贴政策可能会随时调整,敬请留意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