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
河北省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证的人员提供补贴政策,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公共营养服务行业。具体补贴标准分为三级(高级)和四级(中级),分别为2000元/人和1500元/人。
补贴条件
1.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 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申领流程
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公共营养师证补贴。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每个地方的申请金额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