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概述
江苏省对于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政策,以鼓励更多人参与公共营养服务行业。
补贴条件
1.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 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申领流程
申请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公共营养师证补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申请金额和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具体操作请根据当地人社局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