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种及等级:
工种:公共营养师
等级:四级、三级
二、考试时间:
7月22日
三、报名时间:
6月20日至7月3日
四、考试形式
理论:机考
技能:笔试+实际操作
五、考试分值:
理论知识100分,技能考核100分,均为60分及格。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注:①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
②经国家批准设立有相应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结业;或经国家、本省、本市专业营养学术机构按国家职业培训要求培训结业。
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