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知》中了解到,辽宁中医药大学作为首批省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单位,将面向全省开展公共营养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上述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示首批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作为首批省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单位,面向全省开展公共营养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及收费标准
认定费包括命题、试卷印制、组织考试、能源消耗、场地租用、资格审核、等级评定、证书等费用。
费用一经收取,不再作退费处理。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三、认定方式
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成绩皆达60分(含)者为合格。
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两次补考。费用按单项考试计收,有效期按成绩公示时间算起。
四、报名及考核时间
全年可报名,满30人组织培训及考核工作。考核地点在辽宁中医药大学。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附件1),本人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
2、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免冠、彩色、白底,jpg格式,尺寸比例3:4,单张小于200KB;
3、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以姓名加身份证命名,如“张三身份证”;
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共营养师》(2021年版)“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等材料扫描后以考生姓名加证件(证书)类型命名,如“张三毕业证书”、“张三工作证明”等。
六、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纸质版报名材料按要求交至:辽宁中医药大学东院教学楼6楼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按要求压缩后发送至邮箱68052188@qq.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贺
电话:024-31207293
七、缴费方式
1、缴费方法
微信扫描二维码,选择公共营养师四级,正确填写姓名、手机号及身份证号后缴费。
二维码扫描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TAZjrDypV67wViGW9g1rYg
2、学校网址
http://www.lnutcm.edu.cn/
3、微信公众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八、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相应认定等级的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
附件查看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TAZjrDypV67wViGW9g1r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