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技术协会11月20日发布的《2023
年度公共营养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考评工作安排的通知》了解到,广东省12月批次公共营养师四级认定时间为12月2日至3日,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上述通知部分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学员:
依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布认定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3]2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机构于近期开展《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考评组织工作,现将培训考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种/等级:公共营养师(四级)
二、评价方式:理论(机考)+实操技能答题(机考)
三、评价时长:理论(机考)-90 分钟,实操技能答题(机考)-90 分钟
四、认定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五、评价认定单位:广东省食品生产技术协会
六、培训考评组织:广东省食品生产技术协会人才培养评价中心
七、认定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44 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琶洲校区))
报考安排:
1、有意向培训报考学员,收到本通知后请联系我协会认定工作实施部门(广东省食品生产技术协会人才培养评价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索取具体通知书,了解报名表格及资料收集要求。注:联系方式:陈女士(13682280409/020-84415636);杨小姐(18929554720/020-84003015)。
2、填报信息:按《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填写准确个人信息,按报考材料的要求准备资料。并于 3 日内将报名表及个人申报资料发到我机构邮箱 234712941@qq.com/465472146@qq.com。
3、缴纳费用:报考学员资料审核有效,报名确认成功后。学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按通知约定的缴费标准规定缴纳费用。费用缴至我中心专用对公账户(见以下缴费标准与方式)。
4、组织培训:机构收到学员培训考评费后,3 天内即开启“学员账户”落实网上培训;考前一周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学员考前辅导。
5、落实学员考务考评相关事宜,指导学员顺利参加职业技能认定。
有关说明: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2、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3、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 1 年,考生可在 1 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1次补考。
报名材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原件(贴上一寸照片)+扫描件+电子档)-纸质版和扫描件需亲签盖手印;
2、身份证正面、反面(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
3、学历证明(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果毕业证原件丢失需提供学历承诺书)(纸质版原件+原件扫描件);
4、近期彩色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
5、个人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原件+扫描件)-纸质版和扫描件需亲签盖手印;
6、工作年限证明(社保凭证、工作年限承诺书)(纸质版原件+亲签盖手印扫描件和社保清单电子版);
7、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纸质版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如申报条件需要才提供);
8、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明(纸质版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如申报条件需要才提供)。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①.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