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考场规则
1.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 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5. 不能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 答题卡不能折叠、污损、弄皱,试卷在折皱严重的状态下可能导致机读卡仪器无法正常读取。
7. 考生须待试卷发放后,方可开始答题。
8. 笔试结束铃响,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不得弄虚作假。
二、面试考场规则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 考生需按照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务必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码,以便在面试时准确无误地说出自己的抽签号码。
3. 考生需按照要求进行面试,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果发现使用通讯工具,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等信息,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5. 考生需按照要求进行答题,回答问题要清晰、有条理,不得有与考试无关的言行举止。
6. 如果考生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过主考官同意,且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
7. 面试结束后,考生需在指定地点等待成绩公布,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8. 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干扰他人,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