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5年有效,考生如果在5年内没有通过高级经济师的评审,该考试合格证明就过期了,过期后只能重新再考。
一、高级经济师成绩及证书管理
高级经济师笔试成绩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只设有《高级经济实务》一个考试科目,科目满分为100分,因此高级经济师合格标准为60分。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二、怎样才能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
高级经济师的评审资格,除了要求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以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资格条件。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是各省自行组织的,因此评审条件、流程等并不完全一致,以下文字仅供参考,具体的评审要求要以参评考区当年发布的详评审通知为准。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有关中级职称资格之后,聘任达到2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及有关中级职称资格之后,聘任达到5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及相关中级职称资格后,聘任达到10年以上。
3.申报对象连续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级以上。
4.申报对象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低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低于5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