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试卷总分是100分,考试科目合格标准是试卷总分的60%。所以考生科目达到60分,就能获得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一、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合格标准
1、国家统一考试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由于高级经济师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因此,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省内合格标准:部分地区会设置省内合格标准,这通常会低于国家线60分。具体的省内合格标准请以当地通知为准。
3、单独划线合格标准: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可能会单独划定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仅通过省合格线的成绩有效期较短,有的地区仅当年有效,具体的请以当地通知为准。
二、高级经济师成绩有效期
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注意:仅过了省合格线的考生,成绩有效期较短,有的地区仅当年有效!
因此,计划申报的考生请趁早准备评审材料,尤其是论文、业绩!
三、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一般有哪些
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评审文件下发,材料准备:各省的评审文件内容虽要求不一,但大同小异,评审材料的准备基本上分为:基础材料、业绩材料、论文材料、其他附件材料。
2、系统申报:大部分省份的评审申报工作,会采取线上系统申报的方式来进行,系统申报的内容包含个人的基础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情况、论文情况等。
3、纸质材料提交:部分省份会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给当地的职称部门进行审核,此部分材料包含评审表格类、证件类、荣誉证书类、业绩和论文类等。
4、答辩:答辩是继前面步骤的最后一个评审环节,纸质材料提交之后需
5、等待当地相关部门的答辩安排通知文件。目前不是所有地区都需要答辩,只有部分地区有答辩面试环节。公示:评委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再由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复审,最后将结果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即通过评审。(部分地区评审前公示,具体以当地评审政策为准)。
6、取证:大部分省市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人员可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此外,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要求包括业绩、论文和其他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聘任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评审表、业绩总结、其他相关表格、近3-5年年终考核登记表盖章复印件、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书原件。
请注意,具体的评审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评人员以当地发布的最新评审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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