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是一项考评结合的制度,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后,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需要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其次,申请人需要具备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同时,申请人需要在会计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此外,申请人需要满足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的要求。在取得中级职称以来,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业绩条件,如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及其它会计工作中参与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最后,申请人需要在会计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如完成具有较大影响的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以上是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