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本省及格线,一般为50-59分。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
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可以复核。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存在疑问时,可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由各市会计考办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取“考评结合”的制度。考生需先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考试后,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评审。评审需要考生准备评审资料,各省市要求不同。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将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
请注意,各地区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可能有所不同,请及时关注当地财政局或网校的信息,根据当地政策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