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各省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本省认可的及格线,一般为50-59分,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
高级会计师考试采用“考评结合”的制度。首先,考生需要参加《高级会计实务》的开卷笔试,通过考试后,考生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需要参加评审。评审需要考生准备评审资料,各省市要求不同,准备好后将评审资料送到指定部门。初审合格后,考生将被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考生的相关资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高级会计职称。
对于考生来说,如果对自己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存在疑问,可以向报名所在地市级会计考办提出查分申请,由各市会计考办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的书面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政策和成绩有效期可能有所不同。考生应及时关注当地财政局或网校的信息,根据当地政策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